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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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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知识汇总)
    【知识点】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遵守法律
    (1)原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要求: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2.民法
    (1)作用: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地位: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主体
    行为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范围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客体
    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差异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内容
    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4.民法的作用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5.民法基本原则
    (1)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1)维权内容: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权利地位: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3)权利内容
    ①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维权原则: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5)基础权利
    ①内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②地位: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6)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作用: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③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肖像权
    ①主体: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②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③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
    ①内容: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
    ①保护: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②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③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知识点】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1)作用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法规: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3)内容: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2)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3)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4)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类型
    (1)用益物权
    ①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类型: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2)担保物权
    ①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②类型:包括抵押权、质权等。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目的: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三、保护创作——著作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作用: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著作权
    (1)含义: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3.侵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4.期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1)保护期: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2)期满后: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四、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1)申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2)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3)维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内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保护
    (1)保护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2)期满后: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五、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2)取得: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3)形式
    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②诸如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2.商标权
    (1)权利: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2)侵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权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知识点】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种类: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订立
    (1)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4.态度: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内容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生效
    (1)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合同效力的认定
    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
    (1)内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2)效果: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口头合同
    (1)含义: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优势: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3)适用: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势: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履行
    (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要求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关键: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2.变更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3)违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1)条件: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3)方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免责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知识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要担责
    (1)原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内容: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3)适用方式: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
    (1)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要求: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1)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2)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承担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
    (1)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2)法律也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规定侵权责任的原因
    (1)目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意义: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三、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及其界限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权利界限
    (1)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
    ①表现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要求: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四、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规则: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3.作用: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4.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5.处理: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6.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知识点】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责任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①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权利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要求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措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作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家庭违法行为
    (1)行为: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内容: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条件: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5)债务
    ①继承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继承顺序
    (1)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②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遗嘱继承重意愿
    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
    (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2)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4)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形式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知识点】珍惜婚姻关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
    (1)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原则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要求
    ①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
    ①首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其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再次,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最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登记
    (1)原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2)效力: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二、离婚要慎重
    1.不可轻率离婚
    (1)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2)法规: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
    (1)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2)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三、平等的人身关系
    1.原因
    (1)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要求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各自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四、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
    (1)范围: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判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划分财产归属
    (1)方式: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偿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知识点】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就业与维权
    (1)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3)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法
    (1)调整客体: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劳动者
    ①含义: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②条件: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3)保护劳动者原则
    ①原则: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③内容: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④主旨: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4)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原则
    ①原则: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②保护:劳动法也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1.劳动合同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作用: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要求: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2.订立劳动合同
    (1)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效力
    ①有效: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②无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③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明明白白工作
    1.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清清楚楚维权
    1.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1)协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其他: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2.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仲裁
    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规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
    ①适用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适用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点】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1.创业过程
    (1)类型: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①形式: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②差异: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些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③合法: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2)登记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②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③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⑤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2.创业风险
    (1)风险:在实践中,创业项目虽然很多,但创业成功并不容易。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
    (2)要求: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竞争和经营规则: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不公平竞争行为
    (1)假冒或仿冒
    表现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危害
    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虚假宣传
    广告的作用
    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
    法律
    规定
    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其他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1.诚信经营
    (1)法律、法规: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意义:这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3.消费者维权
    (1)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四、依法纳税是义务
    1.税收
    (1)作用: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2)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纳税: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3.税种
    (1)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税制不断改革,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税种。目前,我国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2)类型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增值税的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4.纳税
    (1)实质:纳税是指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2)意义
    纳税人
    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企业
    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知识点】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解决纠纷的方式
    (1)方式
    ①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特点:诉讼可能导致双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类型: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3.人民调解
    (1)主体: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效力
    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
    (1)作用: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2)种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3)条件: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仲裁与诉讼
    (1)选择: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要求: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特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诉讼及其特点
    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要求: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3.特点
    (1)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3)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4)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4.类型
    (1)内容: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2)差异: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①目的
    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行政诉讼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刑事诉讼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②主体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诉讼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刑事诉讼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知识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1)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措施: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申请法律援助
    (1)内容: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主体: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3.提供法律援助
    (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2)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三、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作用: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3)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4)机关: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立案登记
    (1)条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2)效果
    ①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阶段: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2.二审程序
    (1)条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
    (3)效力: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4)保障: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五、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②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2)种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收集与保存证据
    (1)要求: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原因: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六、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
    (1)“谁主张,谁举证”
    ①内容: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后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3)行政诉讼证据举证
    ①要求: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2.诉讼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规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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